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3-05-31     来源:管理员

航空医疗收费标准以协商费用为基础,结合成都市航空医疗救护市场需求,综合平衡航空(直升机、航班飞机、固定翼、无人机、救护车)医疗价格。根据患者承受能力,兼顾各相关保障单位利益,制定收费标准

按照国卫医资源便函〔202125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管理局关于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工作评估的通知》1.5完善价格体系的要求。结合四川各地市州实际航空医疗救护实际运行情况,建立并逐渐完善航空医疗救护费用行业标准(每年审计、调整、发布),其中高原地区按照相应政策对于价格调整。


一、航空会员费用。

表一、航空会员费用标准(服务类)


表二、航空医疗急救费用标准(服务类)


二、单位航空会员。地方政府根据相关航空医疗救护管理规定和政策要求,完成地面基础保障、畅通空中通道、购买航空医疗服务等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特殊航空医疗救援单位设置单位会员服务。比如:川藏铁路等。提供航空医疗救护(航空器类)收费标准。

        1、单位航空会员具备的条件和服务

        1.1、具备直升机基础运行费用的单位航空会员,提供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单发直升机,组合每年达到300万;双发直升机,组合达到500万。

        1.2、具备无人机基础运行费用的单位航空会员,提供乡村航空医疗,家庭医生等服务。一个区县医院覆盖乡村卫生所,基础运行费用60万。每年依靠业务增长,即可常态化运行。

        1.3 区域内有运输航空机场的单位航空会员,提供运输航空飞机、公务机、固定翼服务。


表三、航空医疗救护费用标准(航空类)



注:航空医疗救护计费依据合约形成,飞机发动机启动开始计时到飞机停靠返回基地机场为止(调机、救护、返回)。每次任务(按照架次计算航空类费用。若多人使用共同使用,由航空医疗救护站负责费用分摊)以一个小时为起步价,超过15分钟按半小时收取,超过半小时按照一小时计费。结束方式以四川省航空医疗救护指挥调度中心系统统计数据为准。(每年11日对收费表进行更新、完善)。

1.4、提供专家指导:

        (1)、建立航空医疗救护指挥调度平台,为华西天府医院转运“患者”。

        (2)、划设“生命航线”和起降点;

        (3)、共同设计、推广航空医疗救护产品。

        (4)、建立航空医疗救护预约平台,完善航空医疗信息系统;等等

        单位航空会员在购买服务范围内,免费使用航空服务。超过部分按照消耗成本支付。

2、协助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完成航空保障能力建设,构建航空医疗救护网络平台。

注:航空医疗救护站包括:航空医疗救护指挥调度平台、业务办理平台和财务结算平台。承担航空医疗救护宣传、推广和服务。

指挥调度平台是完善四川省航空医疗救护网络平台数据的基础平台。第一阶段以区县为空域责任主体单位,按照低空空域分级分类,实施航空医疗应急指挥调度工作。平台可同120体系、应急部门共同建立,也可单独建立。航空医疗救护站包含指挥调度平台。

应急救援直升机纳入航空医疗救护网络平台,应急厅动态观察全省直升机飞行状态。

三、医院、院前急救机构提升航空医疗能力,建立航空医疗救护指挥调度平台和航空医疗救护站

        1、“航空医疗救护指挥调度平台”是衔接航空资源和医疗资源的实施系统,为医院提供患者资源、院前急救机构提升急救能力。平台动态显示各地航空应急救援能力(空域、机场及航空器),出现自然灾害时,平台移交政府应急部门。

        2、 日常运行依托现有医疗体系:院前急救单位(120),负责日常指挥调度。以传统的急救为基础,增加航空能力,增加个性化定制服务,承担推广、宣传工作。试点医院负责提供医疗、健康、医疗定制和远程诊疗服务。院前急救和医院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定位,可单独设立,也可共同建立。

        3、 使用无人机进行急救药品、检验标本、急救血液、血清配送等服务。围绕村镇、社区卫生所,结合远程诊疗,家庭诊疗等技术,构建区县航空医疗救护网络,实现乡村医疗能力提升、健康和应急救援保障任务。航空 具备快捷、安全运输功能。专家组协助各地情况进行航空医疗规划。通过雷达、ads-bGPS5G等技术,构织“生命航线”低空网络,设计起降场地,汇聚航空资源。构建区域航空医疗一体化发展平台。

表四、航空医疗救护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标准(航空类)

表五:指挥调度中心建设费用(根据各地现有情况扩建,不重复建设)

注:

1、运输航空公司费用

根据指挥调度中心根据患者情况,同机场、航空公司协调服务。费用以民航局相关规定执行。

2、机场费用

包括:机场起降费和机场停场费,通航机场按照民航发【202085《关于印发通用航空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民用机场按照民航发〔201718号《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执行。机场服务费按照四个地面人员(机场)对重症患者进行服务;其他患者自行选用服务产品。

各航空公司、机场管理机构应支持航空医疗工作,完善航空医疗保障机制。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加强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管理机构的监督。

3、医院收费

按照卫健委相关文件执行。针对专业性强的航空医疗救护专业医生和航空远程诊疗医生;对于专业登机医护人员进行分级分类补贴,患者同时需要支付医护人员返回的费用,航空医疗救护医护人员按照四名进行配置。按照促进航空医疗救护发展,服务透明、行业协商的原则执行。

4、航空医疗运行服务费用

服务内容包括:航空医疗救护指挥调度中心建设、运行;航空医疗救护软件平台搭建,航空生命线的规划和建设。航空医疗救护医护人员、服务人员和医院绿色通道。按照“成本回收、公开透明、非歧视性、用户协商”的原则,调整航空医疗收费标准,不断完善航空医疗收费形成机制


预约流程

简单便捷,预约仅需四步

  • 发起申请

    用户通过电话或者医院发起预约申请

  • 专人服务

    航空医疗指挥调度中心安排人员进行服务

  • 绿色通道

    医院、机场设有专业的绿色通道

  • 就医服务

    通过获取优质资源进行就医服务

主办: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承办:四川通航飞行服务中心 四川航空医疗救护调度中心
电话:028-61770588 15196657666(周一到周五9:30-16:00)
传真:028-61770588
微信:15196657666(cdflying10)
QQ客服:2639539419
邮箱:sgac@fss.org.cn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二段3966号(四川大学华西天府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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